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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,深圳翻譯公司及廣大翻譯工作者的翻譯工作面臨更大的挑戰(zhàn),而翻譯標準首當其沖自古就是翻譯界爭論不休的課題。英國的泰特勒認為翻譯要遵循三大原則:1)A translation should give a complete transcript of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 work (譯文應(yīng)完全復(fù)寫出原作的思想); 2) The style and manner of writing should be of the same character as that of the original(譯文的風(fēng)格和筆調(diào)應(yīng)與原文的性質(zhì)相同); 3) A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the original composition(譯文應(yīng)和原作同樣流暢)。
回到國內(nèi),嚴復(fù)提出的“信、達、雅”被翻譯界公認為對翻譯的基本要求。透過譯界人士在不同歷史時期對“信、達、雅”的不同評價,可以看到我國翻譯理論的成長與發(fā)展。新譯時期,譯論史上的批評、爭辯熱鬧非凡。陳西瀅、瞿秋白對“信、達、雅”提出質(zhì)疑,林語堂提出“忠實、通順、美”的標準,但是這些基本上沒有超出“信、達、雅”的范疇。解放后,尤其是上世紀50年代中期,譯界就翻譯標準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論戰(zhàn),一方面提出“‘信、達、雅’的辯證統(tǒng)一”,另一方面認為“信、達、雅”完全不行。傅雷提出了“形似神似”,錢鐘書提出“化境”的翻譯標準,使譯學(xué)研究更加深入。這個時期在翻譯理論界注意應(yīng)用辯證法來分析問題。俆永瑛認為“信”(客觀的、有效的)是初級的“達”,“達”是高一級的客觀的“信”,而“雅”是極高度的“信”和“達”。
同時,這一時期譯界對于“信、達、雅”有了更客觀、更全面的認識。沈蘇儒說:“‘信、達、雅‘是嚴復(fù)翻譯經(jīng)驗的總結(jié)、提煉和概括”,它是反映了而不是提示出翻譯的客觀規(guī)律。由于它反映了(盡管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深圳翻譯中外語文習(xí)性的差別)這一規(guī)律,因此它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和對現(xiàn)實的指導(dǎo)意義,至今還有其生命力,但由于它并未提示出這一規(guī)律,因此它缺乏科學(xué)的精確性、深刻性和規(guī)范性。
要想真正達到“信、達、雅”的標準,實在是太難太難啦,沒有十年漢語底子,沒有十年英語底子,沒有十年翻譯實踐的底子,也就是說,沒有30年積淀的底子,靠突擊、靠速成、靠耍小聰明等等,是絕對不可能達到的,因此我們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那些真正能夠達到“信、達、雅”標準的翻譯家,往往都是一些鬢發(fā)斑白的老先生。